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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科技局着重打造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助力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提升
来源:包头政研改革 作者:包头政研改革   时间:2022-08-23 09:54:30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着重打造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不断建立健全市级公共、半公共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推动全市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有效提升。截至目前,包头市共拥有国家、内蒙古自治区级创新平台264家,其中国家级12家、国家地方共建4家、内蒙古自治区级248家。拥有重点实验室29家,其中,国家级2家,内蒙古自治区级27家。现有院士工作站6家,居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之首。国家级和内蒙古自治区级众创空间34家、孵化器13家。建有稀土新材料等4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拥有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和五二研究所等多家科研院所及高校。与中科院、浙江大学等国内高端院所共建4所新型研发机构,建成“内蒙古(包头)科技大市场”并投入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入网仪器共计1019台。

一、集成优质创新资源要素,加快布局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快速融入国家创新发展全局

聚焦包头市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稀土+”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培育世界级稀土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形成以稀土产业为引领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辐射带动全市工业园区持续高质量发展。由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包头市人民政府、北方稀土集团牵头,联合国内头部稀土企业和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兰州大学等院所和高校组建“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打造中国稀土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供给源头和公共开放共享研发平台,形成稀土新材料高端应用的世界窗口。全力支持包头稀土院、一机集团建成两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实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积极引导北重集团内蒙古自治区级实验室升级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通过科技部验收。

二、依托“科技兴蒙”行动“4+8+N”合作主体,着力构建新型创新联合体,助力科技成果在包转移转化

与中科院、上海交大、浙大、清华大学等共建“中科院稀土研发中心”等4所新型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园和稀土中试基地实施成果转化项目65个。“包头·上海张江”科创飞地挂牌试运营,“包头·北京中关村”科创基地签约启动,浙江大学—北方稀土联合研发中心暨包头稀土研究院杭州分院揭牌成立,北重集团牵头成立全国首个“特种液压泵阀国产化攻关创新联合体”,上海迈科技包头产业创新技术服务中心、青岛柠檬豆(包头)赋能中心等18个产业创新服务载体落地包头。与内蒙古工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首家外籍院士工作站揭牌成立。内蒙古科技大学稀土产业学院成立、大学科技园挂牌运营。

三、聚焦创新需求,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科技资源共享

建成“内蒙古(包头)科技大市场”并投入运营,科技大市场由网站和服务大厅(“一网一厅”)构成,建有“项目申报、市场交易和中介服务”三大服务平台,为500多家企业及科技人员提供科技项目申报、技术交易、科技资源、仪器共享、政策咨询等服务。建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享平台,稀土院、一机集团等50余家企业、院所1038台(套)设备加入包头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享平台,总价值超过10亿元,网络点击率60万次。

四、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科技资源有效使用,调动科技资源共享积极性

连续出台《包头市落实“科技兴蒙”行动打造区域性创新中心二十五条政策措施》《包头市加快引进高端研发机构十五条工作措施》等系列政策,同步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从根本上为建设公共平台、实现科技资源共享提供有力保障。根据政策规定,对用于科学研究的共享仪器设备使用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以创新券的形式每年给予不超过30万元后补助资金支持。目前已为包头天和磁材有限公司、包头长安永磁电机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给予科研检测费用补贴23.635万元。鼓励企业加大对研发平台的投入力度,近三年来,各企业累计已投入40多亿元用于研发平台的研究与产业、产品的技术创新,承担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内蒙古自治区创新引导奖励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成果转化项目等3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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